香港公司做帳報稅

香港公司做帳報稅

  很多客戶以為成立香港公司後,不論在何處做生意,只要不在香港本地營業,便無需繳納任何稅務,也不需要出具任何的財務報表(通常是做零申報),這完全是一種錯誤的概念。

香港公司做賬報稅可分為兩種:

第一,DORMANT A/C(零申報/業務不活躍審計報告),同時滿足以下條件適用:

1、沒有購買任何物業、資產;
2、沒有任何銀行出入記錄(銀行月結單);
3、沒有經營任何業務,(包括香港本地業務和海外業務)。

第二,AUDITOR'S REPORT(核數師報告)

《香港公司法》規定:任何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須遞交核數師報告,交代該年度內公司所從事的一切業務。無論公司有無盈利都必須遞交報告。

  因為香港實行來源地徵稅原則,如果公司的盈利並非在香港產生,則香港稅務局就無權要求該公司繳交利得稅,可以向香港政府申請海外利得,申請獲批准後就可豁免相應稅款,但亦必須要做一份相應的核數師報告。

香港公司要合法報稅合理避稅,首先必須滿足幾個條件:

合同不是在香港當地簽的;
客戶也不是香港的;
貨物也沒有在香港當地報關;
沒有在香港當地設立實體的OFFCIE和聘請當地的員工;
接單不在香港完成;

  滿足以上條件是免稅的一個基礎。然後在公司成立18個月時會收到稅務局的稅表,需要你出具一份核數師審計報告,向政府申明你公司的財務狀況,同時向政府去 申請海外利得免稅(非零申報)。建議客戶在公司剛成立之初就開始要處理好單據,雖然說免稅是在18個月的時候申請的,但是審核的時間是1-18個月之內 的,如果可以在報稅之初就保留好各種運作的單據,那麼申請免稅將會變的非常容易。(我司會指導客戶進行安排)。